作者: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來源:中國研碩網 上傳時間:2019-10-29 10:33:50
各學院:
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加快研究生培養國際化進程,提高學生跨語言文化交流水平、高端就業競爭力和對國際人才市場的適應能力,根據教育部聘請外籍專家有關文件要求和西安交通大學相關規定,學校決定聘請國際一流學者來校為研究生短期講學。
一、申報條件
1.本項目適用于來我校為研究生短期講學時間在二周以上(含二周)、三個月以下的國際一流學者的聘請,一次來校的總授課時數不少于32學時。
2.講學的國際一流學者,必須有國外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教授以上任職經歷(可為退休五年以內的人員),對華友好,師德師風良好,身體健康,學術水平能夠勝任其崗位職責。
二、申報辦法
1.國際一流學者的聘用工作由各學院根據各院(系)的專業特點、學科特色和課程建設的需要,與候選人進行聯絡、制訂講學計劃,同時指定一位綜合素養好、業務素質高的中方教師作為國際一流學者的助教(在制定講學計劃時就應確定該教師的具體個人信息)。
2.申請下一年度春季學期或小學期課程,應在當年12月15日 前由學院完成審核推薦,報研究生院審批,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審批并進行項目公示;申請當年秋季學期課程,應在當年4月15日前由學院完成審核推薦,報研究生院審批,5月初學校進行項目公示。
3.入選項目統一加入研究生課程目錄,供全校學生選修。
三、申請材料
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 應聘外籍人員的簡歷、重要學術貢獻與成果簡介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2) 來校講學的詳細計劃(講學計劃必須滿足研究生的培養計劃要求;同時積極組織好教學工作,聽課研究生人數不少于25人);
(3) 如為新增研究生課程,請同時填報《新增研究生課程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gs.xjtu.edu.cn/system/resource/storage/download.jsp?mark=MzA3QzczN0NDMzEwQTk5MDI3RDM2M0IwMjEzNTc1OTkvRTRERkM5RDYvNjAzMQ==);
(4) 《西安交通大學“國際一流學者講座教授計劃”申報表》(下載網址:http://gs.xjtu.edu.cn/system/resource/storage/download.jsp?mark=OUVENDg0NjEzQjYxMThCRDVFQkE5N0Q3MTI5MzNGNUMvQkQwRjg0MzUvNTFDNA==);
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2、 項目考核
1.聘用國際一流學者的院(系)要有計劃地安排一些骨干教師,積極參加國際一流學者的講學活動,爭取做到“專家走,學到手”,利用國際一流學者優勢更新本院(系)教師知識內容,拓展專業范圍,加強課程建設。獲得B類資助的課程,應確保該課程后續能夠連續開設,且所培養的骨干教師能夠獨立完成授課任務。
2.建立健全國際一流學者的教研檔案。院(系)對國際一流學者參加編寫的教材、講稿,有價值的講座、報告的文字和錄音資料等,應注意收集、保存,國際一流學者任教期滿回國后,有關教研資料應予整理、匯總并存檔。
3.聘用國際一流學者的院(系)應在聘期結束前對其教學工作進行一次考核,同時結合學生評價、學校教學督導組評價、骨干教師培訓情況,以及課程建設等情況確定考核結果,撰寫“國際一流學者講學計劃”成果報告表(下載網址:http://gs.xjtu.edu.cn/system/resource/storage/download.jsp?mark=RTgyRDAzNjlBQUM3NENBNkU1MjUwMkY1MDc2NTUzRDcvMzZEMjVBMDEvMTIwMDA=)交研究生院存檔。
五、資助標準和待遇
A類資助
1.每門課程資助一次。
2.學校為國際一流學者提供來校的一次往返旅費(經濟艙機票),含國際、國內交通,實報實銷且總額不超過3萬元。
3.學校為國際一流學者提供講學酬金700元/課時,不再另付在崗期間的伙食費、醫療費、住宿費等費用。該酬金待教學工作結束且提交“國際一流學者講學計劃”成果報告表后一次性支付。
B類資助
1.獲得A類資助且結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課程,再次開課時可申請B類資助。
2.學校為國際一流學者提供來校的一次往返旅費(經濟艙機票),含國際、國內交通,實報實銷且總額不超過3萬元。
3.學校為國際一流學者提供講學酬金400元/課時,不再另付在崗期間的伙食費、醫療費、住宿費等費用。該酬金待教學工作結束且提交“國際一流學者講學計劃”成果報告表后一次性支付。
國際一流學者教學所在院(系)負責協調其在校期間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學院應為其提供必須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條件。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各學院應從學校發展和建設規劃的需要出發,在安排國際一流學者講學的同時,積極開展其他學術活動。
2.聘請院(系)應在國際一流學者到職前明確告知他們所授課程以及教學要求,督促國際一流學者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如搜集教材、教參、背景材料及其它有關教學資料。應鼓勵國際一流學者引進國外先進的教材和視聽等輔助材料。國際一流學者推薦的教材,凡符合我國法律規定而又有利于教學的,應盡量采用。
七、其他
1.本文件是西交研[2016]28號的修訂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文件廢止。
2.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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