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來源:中國研碩網 上傳時間:2020-07-01 13:24:59
江西師范大學融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大學科門類于一體,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確定為優先發展的省屬重點(師范)大學。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江西師范大學在職教育碩士復試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
1. 錄取工作嚴格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招生單位應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工作表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等,提出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
2. 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3. 復試期間若發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舞弊、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4. 復試不合格的,即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或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或任一科目考試成績為零分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5.外語口語聽力成績低于其初試成績的三分之一或業務課成績遠低于初試成績的,學校可以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進行適當形式的加試,如加試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6.復試總成績與初試總成績相加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7.調劑考生須在復試結果公布后按研招辦要求及時辦理有關調劑錄取手續,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8.一志愿考生、調劑生分別單獨排名,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9.同一專業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名錄取。
以上就是江西師范大學在職教育碩士復試錄取原則相關問題的介紹,大家如果還有什么問題可直接聯系在線老師或者查詢中國研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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